停水通知
公安局家属院用户您好:
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四条和双方签订的《城市居
民供用水合同》相关规定,“用水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水费。用水人逾期不支付水费的,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。经催告用水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水费和违约金的,供水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水”。
自 202 3年12月至今共拖欠水费25822.51元, 累计产生违约金 23982.08元 。欠费期间,冠县城区供水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催缴未果。为保障群众正常的生活用水,我公司一直没有采取停水措施,但此问题已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管理,并造成不良影响。
通知 如下:自 2025年2月24日前缴清所欠水费,否则将在2025年2月25日执行分时段供水措施。再不缴清水费将于2025年2月28日停止供水。为避免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,请及时缴清水费。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。
每天上午 9:00-11:00 下午3:00-5:00 如不缴清水费将于2025年3月20日仍未结清所欠水费,将改为每天一次供水。
供水服务电话: 0635—5231846
联系人:15315737905
冠县城区供水服务有限公司
2025年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