停水通知

南街张永增用户您好:

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四条和双方签订的《城市居

民供用水合同》相关规定,“用水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水费。用水人逾期不支付水费的,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。经催告用水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水费和违约金的,供水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水”。

202 3年03月至今共拖欠水费20622.48元, 累计产生违约金 36924.61元 。欠费期间,冠县城区供水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催缴未果。为保障群众正常的生活用水,我公司一直没有采取停水措施,但此问题已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管理,并造成不良影响。

通知 如下:自 2025年4月9日开始-4月11日执行分时段供水三天,每天上午9:00-11:00  如不缴清水费将于2025年4月12日供水车供水,4月15日停止供水。为避免给您带来不便,请及时结清所欠水费。

供水服务电话: 0635—5231846

联系人:15315737905

 

冠县城区供水服务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4月8日